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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市道路运输服务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文件


武公运管字[2007]45号

 

关于印发《武汉市道路运输服务业市场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区运管所:

  为加强我市道路运输服务业市场的管理,维护运输服务业市场秩序,特制定《武汉市道路运输服务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武汉市道路运输服务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我市道路运输服务业市场的管理,维护运输服务业市场秩序,大力推行诚信服务,树立道路运输服务业的良好信誉,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经营服务质量公示制度》(鄂交运安[2005]359号)和《武汉市道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资质等级及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市运管处决定从2007年7月15日起对全市道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武汉市道路运输服务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今年年度检查和信誉考核为契机,清理无证(照)经营、一证多点和未经备案异地经营的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业户。

  (二)建立健全道路货运代办和货运配载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道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卷款、卷货等行为。

  (三)改善道路运输服务业市场秩序,使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市场信誉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全市代理货物运输、代办货运手续、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服务等道路运输服务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运管处成立武汉市道路运输服务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祁先春同志任组长,各区运管所分管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操强、沈顺红、张玉兰、黄莹及各区运管所负责运输服务业的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运输管理科,操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区运管所要相应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实施。

四、工作措施

  (一)各区运管所要加强对道路货运代办和货运配载等运输服务业企业进行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借助新闻、报刊以及网络等媒体对辖区内诚信经营,服务质量和信誉较好的企业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力争在每个区树立1-2个正面典型。

  (二)各区运管所要联合工商和其他职能部门对道路运输服务业市场中存在的无证(照)经营、一证多点和未经备案异地经营的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业户进行清理。

  (三)全面审验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业户的经营资质条件。整治工作要同今年运输服务企业年度检查和信誉考核工作相结合,按照《武汉市道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资质等级及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经营业户进行审核,对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业户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一律清退出市场。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货运代办和货运配载市场监督和管理。市运管处设立服务投诉电话(电话号码:83641334),各区运管所要相应设立服务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和查处举报,以及车主、货主的服务质量投诉。

  (五)建立规范的备案登记和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台帐,并对其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六)加强对道路货运代办和货运配载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组织道路运输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依法依规经营的自觉性。

  (七)按照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各区运管所对辖区内道路运输服务企业进行清理、调查、核实,将服务质量、经营信誉好和差的企业名单报送市运管处运输科,由市运管处在相关媒体上经“红、黑榜”的形式进行公示。

五、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2007年7月15日起开始实施,至10月31日结束,分为工作准备、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

  从7月15日起至7月31日止,主要任务为: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结合本辖区行业实行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做好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

  从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主要任务为:一是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和道路运输服务业的法律法规;二是联合工商及其他职能部门对从事道路运输服务的单位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其基本情况,列出无证(照)经营业主名单;三是设立服务投诉电话,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三)集中整顿阶段

  从9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主要任务为:一是对无证经营业户进行清理;二是对资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业户责令其停业整改;三是规范经营行为,对违章经营业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

  从10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主要任务为:各区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并形成整治工作汇报材料报市运管处运输管理科。

  市运管处将按整顿目标组织专班,对各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联合市道路运输协会对优质服务企业进行表彰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运管所要从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区运管所要在市运管处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工商和其他职能部门,形成整治合力,坚决维护运政管理的权威。

  (三)实出重点、讲求实效。清理无证经营业户,推行诚信服务,树立我市道路运输服务业的良好信誉是此次整治工作的重点。各区运管所要列出重点部位、重点业主名单,加强日常监管,增强对道路运输服务业市场的管理。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我市道路运政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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